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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务员制度中的孝廉第:深度解读与探究

古代公务员制度中的孝廉第:深度解读与探究

古代的公务员制度:选拔与变迁

上期我们探讨了古代的丧服和丁忧制度,本期我们将深入古代公务员的选拔制度。在古代,的选择、升迁和调动是关乎安定与发展的重要事件。自隋朝以前,察举制是主要的选官方式。

夏、商、西周时期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而春秋战国时期为了富国强兵,开始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但能力出众的人才。战国时出现了“军功爵制度”,并兴起了养士之风,吸引了许多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无论出身如何,都为国君和诸侯服务。这些并非完备的选官制度。

察举制是古代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确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它的主要特点是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和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并经过试用考核后任命。

在察举的主要科目中,“孝廉”和“茂才”最为重要。“孝廉”意味着孝敬父母、清廉勤政。在汉代,许多通儒学的富豪子弟被举为“孝廉”后,升迁很快。“茂才”最初被称为“秀才”,因避讳光武帝的名字,后改称为“茂才”。被举为茂才的多数是现任。还有“察廉”“光禄”“贤良方正”“明法”“有道”等科目,这些被举荐的人才经过考核后,可以被授予或得到升迁。魏晋时期采取了九品中正制,进一步发展了察举制度,把选拔出来的人才分为九等,根据评定的等级授予不同的。

虽然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选拔了大量品性优良、才干卓异的人才,但也存在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庶族的情况,形成了一批名门世族,如崔卢王谢四大望族等。这些家族在推动社会发展的也形成了家族把持朝政的局面,阻塞了寒门知识分子的晋升之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隋朝开始了科举制度的实践。

科举制度萌芽于南北朝时期,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唐朝时科举制度真正成型。从唐朝到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科举制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成为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科举考试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对文章格式也有一定的要求,后来逐渐形成固定的模式——八股文。由于考试内容和文章形式的僵化,科举考试逐渐从公平公正的选拔人才的方式转变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枴锁。在戊戌变法、洋务运动时期,就有人提出改良甚至废止科举考试的主张。1905年9月2日,清廷正式废除科举制。

在科举考试中,有人金榜题名,也有人名落孙山。成功的考生被称为登科、及第,他们的进士都是皇帝的门生,这是极高的荣耀。而落榜的考生中也不乏才学优异者,如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就曾多次考试不中。

在古代文献中,关于授予职务以及变迁的词语很常见。例如,“拜”常用于表示任命,“除”表示免职,“擢”指选拔提升,“迁”指调动等。这些词语反映了古代的任免和职务变迁情况。


古代公务员制度中的孝廉第:深度解读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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