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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细则》中的地下水位意义深度解读(原创版)

《煤矿防治水细则》中的地下水位意义深度解读(原创版)

在矿井进行特殊水文地质勘探的情境下,必须进行井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这些情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当由于地面勘探的局限性无法全面查明问题时,必须在井下进行细致的水文地质调查,例如进行放水试验或连通试验等。如果地面勘探受阻,可能是因为地表水体的影响、地形条件的限制或者开采塌陷导致的无法施工,都需要通过井下的进一步勘探来明确水文地质情况。对于那些孔深过大或地下水位埋深过大的区域,地面无法实施精确的水文地质试验,此时也需要依赖井下的补充勘探。

井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采用综合性的勘探方法,包括井下钻探、物探、化探、监测以及测试等。考虑到井下环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这种勘探方式相比地面勘探,具有近距离探测、小尺度探测、节省工程量等优点。在实际操作中,应坚持多手段结合、井上下协同以及确保井下作业安全的原则。具体的勘探方法可能包括矿井物探、坑道钻探、突水监测、原位测试、水质分析以及放水试验等。这些方法结合使用可以更好地揭示矿井的充水条件,并对水害威胁程度进行评估。

在进行放水试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步骤。首先要制定详细的放水试验设计,明确试验方法、降深值和放水量。放水量应根据矿井现有的最大排水能力来确定,并且设计应由煤矿总工程师审批。在试验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检验校正观测仪器和工具,检查排水设备的能力和排水线路,同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试验过程中需要持续观察并记录涌水量、水位等数据,试验结束后要整理资料并提交总结报告。

井下物探也是重要的勘探手段之一。在进行井下物探时,需要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目的编写详细的设计,设计的控制精度要高,并且需要经过煤矿总工程师的审批。可以使用多种物探方法如直流电阻率电测深、瞬变电磁等进行探测。对于采煤工作面,应选择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相互验证。采用电法实施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测时,需要注意探测环境的条件,如巷道断面、长度、无积水及金属物体等。物探施工结束后,应提交成果报告并由煤矿总工程师进行验收。

井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在煤矿防治水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进行此类勘探时,需要遵循综合勘探、确保安全的原则,结合多种方法进行相互验证,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放水试验和井下物探等具体方法,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勘探工作的有效进行。


《煤矿防治水细则》中的地下水位意义深度解读(原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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