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下午约4点1刻,宁波高速二大队所辖前洋互通附近发生轻微的两车擦碰。虽然导致两辆车存在一定程度的损失,但它们仍然可以正常行驶,车上人员也未受伤。
在处理这起时,宁波北收费站外广场的注意到其中一名女驾驶员的鞋子十分引人注目。她穿着一双红色的高跟皮鞋,鞋尖长且尖。尽管她的车内有一双平底鞋,但她并未更换。发现她可能由于穿着这双鞋子驾驶机动车而发生刮擦,并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这种由于高跟鞋不稳定造成的问题在今年夏季更加频发。不少人觉得鞋子不当可能会导致一定的危险隐患。有些驾驶员为了图方便会选择穿拖鞋或凉鞋开车。尽管这看起来无关紧要,但其实已经违法。因为不当的鞋子可能会使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踩踏踏板时出现偏差。这种情况在一些实例中已得到证实。比如在今年年初,一位女司机小蒋在前往舟山游玩的途中为了沙滩之旅穿拖鞋驾驶汽车。在行驶至高速公路上时的一次意外超车导致了与高速公路护栏的猛烈撞击。使小蒋的车辆前部遭受严重,两个气囊弹出并横停在高速公路上。幸运的是,没有造员伤害。根据浙江省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当的鞋子驾驶车辆将被处以罚款。此类行为也是夏季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实验证明,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当的鞋子开车会导致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踩踏板时出现偏差的风险增大,严重时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无法预测的损失。为此,广大驾驶员必须引以为戒并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规来操作驾驶。特此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