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详解:从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在进行建筑物建设的过程中,准确地计算建筑面积是非常重要的。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照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1. 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在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 对于建筑物的局部楼层,如有围护结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地,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也有相应的计算规则。
4. 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外墙外侧坡道、建筑物架空层等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建筑物的门厅、大厅、走廊、架空走廊、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舞台灯光控制室、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等,都应按照相应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有些建筑部分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包括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露台、露天游泳池等。建筑物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等也不计算建筑面积。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原则,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不同的建筑部分和构造,需要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以确保最终结果的准确性。这一规则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咨询公司等所有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