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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财产都给了儿子,怎么还得让女儿来赡养老人呢?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和现行法律中,赡养老人是所有成年子女的共同义务,这通常被称为“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财产的分配而免除。

虽然您将家里的财产都给了儿子,但这并不意味着女儿可以免除赡养父母的责任。在法律上,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父母需要赡养,女儿应当与儿子共同承担这一责任。

此外,财产的分配并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财产如何分配,子女都应该关心和照顾父母,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

因此,即使您已经将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仍然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需要赡养,女儿应当与儿子协商,共同承担起这一责任。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