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的公历4月5日前后,我们迎来了充满生机与希望的节日——清明。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五个节气,标志着春天的正式到来。据《历书》记载,当春风拂过大地十五日,斗指丁位,太阳行至黄经15度之时,便是清明的到来。万物复苏,草木萌动,百花盛开,一切都显得清洁明净,因此得名“清明”。在呼和浩特地区,清明更是春天来临的重要信号,代表着漫长的冬季即将结束。
清明的含义在历史变迁中逐渐发生了变化。在20世纪五十年代,随着破除、移风易俗的社会风气,清明这一节气逐渐融入了民间节日的元素。人们将清明前后踏青、沐浴的“上巳节”与纪念介子推的“寒食节”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集祭祀扫墓和春游于一体的节日。如今,清明与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共同成为我国的三大祭祀冥节。
回顾历史,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前,清明还只是一个节气,与“上巳节”和“寒食节”是分开庆祝的。后来,“上巳节”的踏青、沐浴、郊游等习俗以及“寒食节”的祭祖扫墓传统逐渐融入清明,形成了今天的清明节。现在的许多人对“上巳节”和“寒食节”的了解并不多。
“上巳节”是我国古老的传统节日之一,因在农历三月初三而得名,俗称“三月三”。这一天,人们会到郊外踏青游玩,释放一冬的压抑情绪。还有放风筝、打秋千等娱乐活动,被称为“踏青”或“郊游”。《白蛇传》、《杨八姐游春》等民间传说戏剧,讲述的就是三月三的郊游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