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规范详解与实际应用》
由石峥嵘主编,本书旨在深入解读并指导《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0016-2014的实践应用。以下是关于该规范的部分内容解读:
一、关于前室、避难间等场所的规范解读
第6.7.2条第1款规定了特定功能区域内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标准。这些区域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以及室内安全区域的保温材料。这些要求确保了建筑的防火安全。
二、关于避难层的全面要求
第3款、第4款和第5款,与第6.5.3条在顶棚、墙面和地面内部装修材料方面有相似的要求。避难层不仅涵盖避难区域,还涉及设备用房、走道等部位,旨在提升避难层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疏散楼梯间的注意事项
疏散楼梯间,尤其是敞开式楼梯间,是容易被人忽视的防火重点。
四、对使用明火、燃油、燃气等场所的规范
这些场所因火灾危险性较高,其内保温系统应使用不燃材料。不燃材料的设置范围可以以防火单元为单位划定。对于顶雾类厂房等高风险区域,若无法进行防火分隔,可根据其可能影响的区域确定不燃保温材料的设置范围。
五、关于建筑合建时的规范应用
当人员密集场所与员密集场所建筑合建时,第1款的规定仅适用于人员密集场所部分。其他区域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可依据本规范的第2款至第5款以及第6.6.10条进行确定。
还需注意以下几点室内安全区域的防火要求:
1. 疏散楼梯间及其设施室、避难走道和悬挑层等区域,均需遵循严格的防火规范。
2. 疏散楼梯间及前室包括敞开、封闭和防烟等多种类型,其设计和建造需满足防火要求。
3. 对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的场所,如使用明火、燃油、燃气等但已通过防火隔墙、防火门或防火窗与室内其他区域隔离的场所,其内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单元可按照实际功能确定。对于丁、戊类厂房等无法完全防火分隔的场所,需根据其可能影响的区域设置不燃材料。
4. 在合建建筑中,如商场、酒店与办公建筑、住宅建筑等,需根据各部分的用途确定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以保障整体建筑的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