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令人极度不快!此番行径,不论何人所为,何其缘由,都触目惊心。其不合理、不合情之处显而易见,更是疑似违法行为。以我们深厚的文化底蕴观之,实令人气愤填膺。
昔日,该平台以璐璐纪念馆设立已久且彼时未实行实名制登记为托词,声称仅能获取设立用户的网络踪迹及昵称,无法提供其信息。此种说法确实值得推敲。
设立祭奠纪念馆,关乎个人名誉等人格权益的维护,平台岂能疏于监管?严格审核被纪念人的相关资讯,如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之死亡证明等文件,特别是对于设立者与被纪念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设立者的意图,皆为平台不可推卸之基本责任。若心怀恶意者利用平台侵犯他人之人格权益,岂非荒谬至极?
就此而言,该平台无需多言辩解,更无需自证清白。其应承担之责任不容推卸,须深刻反思并汲取教训。如何改进?当以法为准绳,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对于用户设立的纪念馆需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核,不可视而不见。此亦为其他平台之鉴戒,责任不容轻忽。若知或应知网络用户利用其服务侵害他人之民事权益,则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以止损并消除影响。否则,将与该网络用户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