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某EPC项目的招标内容,涉及设计、施工及采购环节。总承包单位的报价中,设计费率为0.77%,施工费用总计两亿,且下浮了0.37%。公示、中标通知以及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均已明确了此项目的基本情况。对于网上公示的内容,投标报价与合同中所写保持一致。中标通知书和总承包合同的签订,皆确定总造价为两亿。关于合同价格的详细清单虽未列出,但具体的组成可参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解读。
关于设计费的计算问题,由于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设计费的计算方式,我们只能暂且假定设计费为合同总价的0.77%。合同解释的相关问题可依据《民》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关于投标费率的具体规定,还需结合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理解。考虑到当前信息的有限性,下文将重点分析与设计费相关的条款和规定。
关于设计费的计算,我们可参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该规范中明确指出,设计费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费用。这其中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和竣工图编制费。设计费的计算应根据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后的发包范围来确定。根据规范中的不同条款,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费用中,发包人应明确设计费的具体计费要求。在招标阶段,发包人应发布详细的项目清单,其中应包含设计费的相关内容。而在投标阶段,施工单位应在价格清单中明确设计费用。值得注意的是,设计费的支付应按照分阶段出图的进度进行,并在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全额支付。
